注意!2月1日至5月31日为邛海春季禁渔期
2022-02-09 20:36 来源: 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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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2月1日至5月31日是邛海水域(包含邛海湿地及邛海出入湖河流)春季禁渔的时间,日前,记者从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邛海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渔发〔2020〕12号)及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对春季禁渔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近期,该公司根据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邛海春季禁渔有关事项的通告,严格坚守邛海春季禁渔的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先后深入各餐饮企业、海河流域等地,对邛海、海河水域加强宣传推广《2022年邛海禁渔通告》,在邛海周围的川兴镇、海南乡、新村社区、大小渔村等村社区宣传栏张贴2022春季禁渔通告,广泛动员全社会树立保护邛海、海河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春季禁渔期间,为保持邛海水域生态平衡和正常发挥邛海渔业生态功能,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将按照批准的捕捞计划,均衡捕捞人工放流增殖的鲢鳙鱼,对外来的凶猛鱼类翘嘴红鲌开展专项捕捞控制,并采取措施加强天然鱼类繁殖保护,不得在邛海天然鱼类繁殖场所进行捕捞,不得捕捞邛海其他天然繁殖的鱼、虾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进行渔业捕捞(垂钓)活动。同时,停止海河垂钓活动。

据悉,西昌邛海自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就开始有计划实施禁渔,那时的禁渔期长达半年之久。2012年起,邛海实施禁渔新政,确定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正常发挥邛海渔业(鲢鳙鱼)对邛海水质的净化功能,禁渔期间繁殖保护区外,邛海鲢鳙鱼仍按均衡捕捞方式进行正常捕捞,其余所有鱼类全面实行禁渔活动。2017年,四川春季禁渔时间延后1个月,邛海春季禁渔期也从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2月1日至5月31日。

需要提醒的是,在邛海春季禁渔范围和时间内违法捕捞(垂钓)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处理。邛海春季禁渔期间,西昌邛泸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将加强邛海春季禁渔期间渔业管理和直发监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沿湖(河)相关业主、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邛海禁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邛海流域生态环境的义务,对违反邛海春季禁渔规定的行为有劝阻或举报的权利。

下一步,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春季禁渔期间邛海渔业捕捞管理工作,调配好可捕捞鲢鳙鱼、翘嘴红鲌等鱼类的市场供应,为邛海春季禁渔期间民生菜篮子计划保供邛海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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